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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实践
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好保障网
2021-08-09

由于新就业形态组织方式平台化、就业契约去劳动关系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不容易得到保障,维权面临许多困难。

随着政策措施落地,我国将逐渐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用工和劳动者特点的劳动权益保障新机制,必将使从业者更好享受劳动保障权益。

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我国新兴业态迅速成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持续壮大,其权益保障的短板也逐步显现。近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改进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者权益保障。对于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来说,其权益保障将逐步得到改进,这是一个好消息。

新就业形态岗位创造力强、入行门槛较低、工作时间比较灵活,因此具有较高的就业吸纳能力,在拉动、扩大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经是我国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由于新就业形态组织方式平台化、就业契约去劳动关系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不容易得到保障,维权面临许多困难。改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能规范行业的用工行为,促进新就业形态长远发展。

与传统劳动者不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流动性和自主性较强、组织程度偏低。他们中很多人没有与平台企业或其他主体形成劳动关系,难以获得相应的权益。更好保障他们的权益,就要补齐制度短板,用制度来减少不合理行为的出现。这既可以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活水平,改善其工作环境,也有助于更好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好制度重在落实。新就业形态用工内容多样、形式不一,劳动关系不稳定。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需要多方协作答好这道综合题。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当担负起责任,加强对新就业形态行业、企业落实政策的监督,及时帮助劳动者维权,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受到应有的权益。一方面,新就业形态的主体要转变观念,改进管理措施,更加注重对从业者的权益保护。多方共同发力、持续用力,就一定能构筑起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铜墙铁壁。

补短板才能走得远,有规范才能有未来。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补齐制度短板,将促进新就业形态不断迸发出澎湃活力,健康有序发展,也将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前景更加美好。

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已经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和社会关注的难点、痛点。此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在外卖送餐员的劳动收入、劳动安全、社会保障等七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紧接着,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提出19项措施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制度的刚性约束新就业形态企业的不规范行为,有利于维护从业者的合法权益。随着政策措施落地,我国将逐渐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用工和劳动者特点的劳动权益保障新机制,必将使从业者更好享受劳动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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