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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保障报》发表毕京福会长的文章:完善零工市场建设,拓宽就业渠道
2022-01-22

《中国劳动保障报》发表毕京福会长的文章:完善零工市场建设,拓宽就业渠道

李克强总理指出:大力支持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更好促进就业扩大就业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更大激发亿万劳动者和各类人才的创业创新活力。近日,国家部委和省7部门相继出台了支持促进零工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就业促会会长毕京福撰写的理论文章:《完善零工作建设,拓宽就业渠道》,在1月22日《中国劳动保障力》报“声音、观察”版上发表。文章论述了零工市场发展的意义,分析现状和今后发展的方向,对于全面加强零工市场建设,着力构建更加有序,更具活力的灵活就业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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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原文如下:

完善零工作建设,拓宽就业渠道

毕京福

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移动互联网技术更加成熟,共享经济下的平台用工、网约工等多种新型灵活用工模式的兴起,使得零工经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扩大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零工市场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供更多公平就业机会,已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新课题。

零工市场大有可为

当前,以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为零工市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新业态的蓬勃发展,催生了更多新岗位,使得许多本处于闲置状态的劳动力获得了就业机会,也为人们提供了通过兼职获取新收入的有效途径。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降本增效需求增加,更倾向于采用灵活用工模式,以解决自身人力资源配置问题。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到了2亿人左右。灵活就业不仅是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降本增效的解决方案,更将成为一种常态化的新型用工模式。未来,新经济、新业态将会持续发展,零工市场将更加活跃。

零工市场建设面临挑战当前

当前,我国各地的零工市场建设步伐并不一致,部分地区的零工市场建设进程仍相对滞后,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零工市场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目前,许多城市的零工市场由于受场地制约,缺乏方便零工人员临时停车的公共场所,导致零工人员不愿进入市场大厅,“马路市场”依然有,“退路进厅”难度较大,交通安全隐患多。

二是零工市场环境亟待整治,管理亟待规范。部分地区零工市场缺乏统一管理,市场环境比较混乱。同时,由于在技能水平、道德品质等方面缺乏了解和信任,加上供求信息不对称,用工方对零工人员专业要求高、待遇偏低,使得部分零工人员候工时间较长,人岗匹配率较低。

三是零工人员权益缺乏有效保障。大多数零工人员都未与用人主体签订劳动合同,找工作常常处于不稳定状态,加上缺乏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没有掌握一技之长,只能从事纯体力活或是技能水平较低的工种。此外,零工人员在获得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一些企业为了降低人工成本,采取非正式用工方式,长期使用零工,损害了劳动者在工资待遇、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补齐零工市场短板

推进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补齐零工市场建设短板,就要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围绕“一点覆盖、多级联动、区城共享”的目标,建设有温度、有力度的零工市场,着力打造一个用工放心、就业安心的公共就业平台。

一是准确定位,科学布局零工市场建设。零工市场是为外来务工者、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的场所,因此零工市场建设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到各类零工人员的现实需求。在零工市场布局上,要深入摸排辖区内零工人员基本情况和揽活地点、时间等,科学规划布局零工市场场地面积,建设规模要与当地零工规模和需求相匹配。

二是完善基础功能,提供高效就业服务。要优化零工市场的硬件和设施,使零工市场具备洽谈交易、停车、避风避雨、防暑防寒、秩序维护等基本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可解决零工吃住问题,避免露天、路边、道旁等零散地带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零工市场运行过程中,要根据各类零工人员的不同需求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岗位对接、权益保护、矛盾调处、基本生活保障等“一条龙”服务。同时,零工市场可设置管理运营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零工市场的运营管理。要加强零工市场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建立服务行为规范,完善服务用语和服务行为,开展“面对面”“零距离”热情周到服务。

三是强化宣传,加强劳动监管。各级政府要把加强零工市场建设作为扩大就业容量、深化为民服务的重要举措。要依托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新媒体渠道,大力宣传建设零工市场的重要意义,宣传零工市场的服务政策、服务优势、服务事项和服务规范,提高零工市场的知晓度和社会认可度。

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可以深入自发形成的零工聚集地,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政策、分析利弊、劝导劝诫等方式,形成找工作到零工市场的舆论导向。要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及时选树、宣传零工市场运行和服务中的典型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引导更多零工人员依托零工市场寻找工作。

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零工人员劳动权益保障监管督导,探索为零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方式,并对用工方适时开展专项督促检查,促进依法用工、安全用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推动零工市场有序发展。

四是要将加强零工市场建设纳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要加强对线上零工市场的政策扶持,打造集信息化、专业化、网络化为一体的零工综合性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微信小程序、手机软件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布岗位信息,线上开设零工服务专栏或专门模块,线下开辟专门窗口,服务零工人员求职招聘,努力实现就业信息一网共享,线上线下互融互通,为零工人员、用工方提供信息发布、供需对接、线上劳务、缴纳社保费等服务。

此外,要加强零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把符合条件的零工人员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满足用工需求;建立零工人员技能水平、诚信记录清单,提升人岗匹配效率,缩短零工人员候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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