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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 ——就业服务与就业能力提升职业技能竞赛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赛项比赛的通知
2026-08-06

各会员单位,有关企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5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46号)等文件

精神,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根据《山东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12号)有关要求,

山东省就业促进会定于8月—9月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就业服务与就业能力提升职业技能竞赛企业人力资源

管理师赛项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就业服务与就业能力提升职业技能竞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赛项比赛

二、竞赛职业(工种)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三、竞赛组织

指导单位: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办单位:  山东省就业促进会

承办单位:  潍坊市技师学院

  为确保竞赛顺利举办,成立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就业服务与就业能力提升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简称竞赛组委

会),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

竞赛组委会:

主  任:   张务亮  省就业促进会副会长

副主任:  聂  依  省就业促进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委会副主任

              付  蕾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刘德强  潍坊市技师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张振东  山东科技职业大学副校长

              祝  峰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部长(处长)                                             

成  员:  崔小丽  省就业促进会秘书长

            尹成波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学院副院长

            孙海亮  潍坊市技师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张  翔  三六零数字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王  涛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副部长(副处长)                                               

            赵  辉  省就业促进会副秘书长

四、竞赛组别

竞赛设职工组(含教师)。

五、参赛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参赛人员范围

1.企业人力资源、招聘、培训、人才发展、组织发展从业人员; 

2.人才测评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猎头机构从业人员; 

3.政府、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管理相关工作人员; 

4.院校人力资源管理、应用心理学、劳动经济等相关专业教师; 

5.其他从事人才测评、招聘甄选、人才评价相关业务的人员。

(二)参赛人员条件

1.参赛选手应无违纪违法及不良从业记录。

2.省外户籍人员参加竞赛的选手,应在山东省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或持有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社保证

明或山东省居住证应与大赛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赛项指定邮箱)。

3.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赛项的比赛。

4.每个参赛单位(院校)除选手外,可根据自身情况派出1名领队。

5.每个参赛单位限报10位选手,不接受选手个人报名。参赛选手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六、竞赛形式及安排

竞赛分报名推荐、初赛和决赛三个阶段。报名推荐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初赛、决赛由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报名推荐阶段,8月21日前完成。各参赛单位按照参赛人员条件自行组织推荐,选定初赛参赛选手,于8月21日前将初

赛选手报名表word版及盖章后的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第二阶段:初赛阶段,8月27日前完成。

初赛由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开展线上考试,根据得分排名公布进入决赛选手,决赛选手不超过70人。

第三阶段:决赛阶段,9月下旬前完成。

决赛由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两个环节,其中理论考试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题,主要考察职业

道德、人才标准构建、人才评估实施等维度;技能考核以真实人力资源场景为载体,采取案例分析、现场阐述等方式进行,综合

评判选手数据分析、专业表达、人才评估能力。

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均为百分制,分别按30%、7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选手最终排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总成绩相

同的,则按实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七、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竞赛设个人奖、优秀组织奖两个奖项。

1.个人奖:按参加决赛人数确定,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15%、三等奖占25%。

2.优秀组织奖:本项赛事贡献突出的承办、支持单位和成绩优秀、积极组织参赛的单位。

(二)奖励办法

1.获得竞赛第一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依照程序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

2.优秀组织奖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3.职工(教师)组决赛前6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

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其他决赛获奖且成绩合格的职工(教师)组选手,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

4.同一竞赛周期(含同一竞赛的不同阶段连续性选拔赛)只能晋升一次职业技能等级,已有同一职业高等级证书的不再核发低等级

证书,已有同职业同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核发。

八、竞赛报名要求

1.报名工作由参赛选手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各单位于8月21日前将初赛参赛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发送至指定

邮箱。

2.参赛单位负责本单位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各单位设领队1名,负责初赛、决赛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选手保障工作。

3.竞赛不收取参赛费,参加决赛竞赛过程中食宿、交通自理。

九、信息公布

竞赛信息在山东省就业促进会官方网站(www.sdjy.org.cn)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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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就业促进会

十、联系方式

竞赛组委会:

联系人:赵辉

联系方式:15589961498

选手报名联系人:王阳

联系方式:15315267915

电子邮箱:wf2024pxs@163.com


关于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就业服务与就业能力提升职业技能竞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赛项比赛的通知.pdf

初赛参赛人员报名表.docx


联系电话:0531-86120089  电子邮箱:sdjiuye20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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