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企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5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46号)等文件
精神,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根据《山东省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12号)有关要求,山东
省就业促进会定于9月—10月举办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就业服务与就业能力提升职业技能竞赛劳动关系协调师赛项
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就业服务与就业能力提升职业技能竞赛劳动关系协调师赛项比赛
二、竞赛职业(工种)
劳动关系协调师
三、竞赛组织
指导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办单位:山东省就业促进会
承办单位: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为确保竞赛顺利举办,成立山东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就业服务与就业能力提升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简称竞赛组委
会),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
竞赛组委会:
主 任:张务亮 省就业促进会副会长
副主任:聂 依 省就业促进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委会副主任
付 蕾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刘德强 潍坊市技师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张振东 山东科技职业大学副校长
祝 峰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组织部(人
事处、教师工作部)部长(处长)
成 员:崔小丽 省就业促进会秘书长
尹成波 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学院副院长
孙海亮 潍坊市技师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张 翔 三六零数字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王 涛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人事处、教师
工作部)副部长(副处长)
赵 辉 省就业促进会副秘书长
四、竞赛组别
竞赛设职工组(含教师)。
五、参赛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参赛人员范围
省内具有相关职业工作经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企业在职人员及省内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等院校、职
业院校、技师院校教师,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中国大陆公民。
(二)参赛人员条件
1.参赛选手应无违纪违法及不良从业记录。
2.省外户籍人员参加竞赛的选手,应在山东省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或持有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社保证明
或山东省居住证应与大赛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赛项指定邮箱)。
3.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同一赛项的比赛。
4.每个参赛单位(院校)除选手外,可根据自身情况派出1名领队。
5.每个参赛单位限报10位选手,不接受选手个人报名。参赛选手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六、竞赛形式及安排
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赛阶段,9月18日前完成。各参赛单位按照参赛人员条件自行组织推荐,选定初赛参赛选手,于9月18日前将初赛选
手报名表word版以及盖章后的PDF版、论文及查重报告发送至指定邮箱(jnxlbs@126.com)。
各单位参赛选手以《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发展现存问题及优化对策》为题目,结合实际撰写论文,内容须紧扣题目,字数不少于50
00字,知网查重率低于30%。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打分,根据得分排名公布进入决赛选手,决赛选手不超过70人。
第二阶段:决赛阶段,10月下旬前完成。
决赛由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两个环节。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均为百分制,分别按30%、70%的比例
计入总成绩,选手最终排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按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技能考试成绩仍
旧相同,则由裁判组根据技能考试实操成果的细节(如劳动关系协调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实际问题解决能力)进一步评议确定最终
排名。
七、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竞赛设个人奖、优秀组织奖两个奖项。
1.个人奖:按参加决赛人数确定,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15%、三等奖占25%。
2.优秀组织奖:本项赛事贡献突出的承办、支持单位和成绩优秀、积极组织参赛的单位。
(二)奖励办法
1.获得竞赛第一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依照程序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申报“山东省技术能手”。
2.优秀组织奖由竞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3.职工(教师)组决赛前6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可晋升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一级/
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其他决赛获奖且成绩合格的职工(教师)组选手,可晋升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
4.同一竞赛周期(含同一竞赛的不同阶段连续性选拔赛)只能晋升一次职业技能等级,已有同一职业高等级证书的不再核发低等级
证书,已有同职业同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核发。
八、竞赛报名要求
1.报名工作由参赛选手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各单位于9月18日前将初赛选手报名表word版以及盖章后的PDF版、论文及查重报告发
送至指定邮箱(jnxlbs@126.com)。
2.参赛单位负责本单位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工作,各单位设领队1名,负责初赛、决赛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选手保障工作。
3.竞赛不收取参赛费,参加决赛竞赛过程中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九、信息公布
竞赛信息在山东省就业促进会官方网站(www.sdjy.org.cn)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山东就业促进会
十、联系方式
竞赛组委会:
联系人:赵辉
联系方式:15589961498
选手报名联系人:申景昕
联系方式:18811561726
电子邮箱:jnxlb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