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台港澳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山东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台港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57号)要求,经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台港澳工作系统逐级审核推荐和评选,并经省台港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山东省台港澳工作先进集体30个、山东省台港澳工作先进个人60名(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19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山东省台港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一)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71126
传 真:0531-51771150
电子邮箱:icbc-2005@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中共山东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秘书处(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001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传 真:0531-87969725
电子邮箱:pbdbbz@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附件:1.山东省台港澳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
2.山东省台港澳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山东省台港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